信封里有两封信,另一封是来自王珍荣的。石磊拿过信,为什么她还要写封信来呢?室内连夕阳余晖都消失殆尽,只有白炽的灯光,将窗外的夕阳遮住,遮住……
“石磊:
你一定奇怪,明启的信我给了你,我还要附上这封信干什么呢?我自己也很犹豫。明启的信我誊写了一遍。在那以前,我没看过里面的内容。我自己看后,才意识到,原来,我是如此的不了解明启。
是的,我庸俗。我在大学期间非常喜欢文学。我也写过一些东西。当时有同学很现实的告诉我,文学是不能当饭吃的。梦想是肉感的,而现实是骨感的。梦想的双翼飞得越高,当阳光驱散幻想的烟雾,露出满地的污秽,现实就将把你我摔得粉身碎骨。我那时还不相信。那时,我总喜欢捧着一本诗集,在树林中看。年轻的时候,总是以为浪漫主义的作品让人心旷神怡。我最喜欢海涅的诗,特别是那些短短的情诗,虽然没有经历过爱情,但是那种诗歌非常有意境,就像宋词一样。我甚至会背诵“东方渐明,霞光初露,雾海茫茫,群峰沉浮。 我若有双七里靴,回朝情人家飞奔,翻越群峰,迅疾如风。 走到情人床前,轻轻拉开床帷,悄悄吻她前额,和那红宝石的小嘴。 我要把柔声细语送入百合花朵里,请在梦中常想到,我俩相爱未分离”(《哈尔茨山游记.布洛肯山上》)想象中,突然有一个人,吻了我的双唇,我的脸倏地红了。我当然注意到了走过的人异样的眼光,可我,对那些不理解文学魅力的人,充满了鄙夷。所以,毕业后,我还是单身一人。有的室友,大学四年,恋爱四年,换了一个又一个男朋友。我想我是爱上了那个吻我的诗人。
当然,我不能说,我对明启没有爱情。明启的出现,让我觉得这个诗人已经死而复活了,明启的身上有一种文人的气质。刚开始是明启对我工作上的帮助,使我注意到了这个在办公室不合群的老师。他不讲究穿着打扮,不像办公室里的其他年轻的老师。与同年龄的老师相比,明启确实显得老成。他甚至很少看我。
请原谅我是一个自恋的女人,我从孩提时代起就已经注意到自己的美貌。自古红颜多薄命,红颜不美貌,怎么会有人注意她的薄命。所以,美貌让我更加高傲。因为美丽,所以开运动会,旗帜手一定是我;因为美丽,所以许多事情会有人代劳;因为美丽,所以男生都向我涌来。然而种种增加我信心的因素,竟然使我对其让人非常鄙夷。他人的赞颂,竟使我离他们越来越远。所以,明启的不理睬,确实激起了我的愤怒,这是怎样的一个男子?我想。或许是内心的征服欲望作祟。然而,当时,我确实是爱上了明启。是的,他不够英俊潇洒,他不是我理想中的白马王子。但是他在同事中成为了黑马。同事知道我们在交往的时候,都非常吃惊。然而,我们志同道合,永远有说不完的话题。
你知道的,明启平时沉默寡言,看起来很冷漠。但是,在我们交往时,他的温柔、体贴,确实让我想起了gentleman的风度。我们约会的地点就是学校里面的桃林。桃林里面有一个亭子,亭子在桃林中间。春天,万物复苏,粉红的桃花,张开她的笑靥,我们的笑意浮现在脸上,我们笑得比桃花还鲜艳。我们聊着自己教学中的困惑、学生中有趣的事。有时,我们也互相赠诗。我的诗写得很糟糕,明启就帮我修改。
编辑者:南昌家教中心(www.ncjjzx.net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