刚才在班主任之友论坛上有位朋友告诉我说这句话确系出自宋朝,我认真了一下这个问题,我发现要解决这句话到底出自什么年代,我们不能去相信网络上的言论,因为网上我看一下,众说风云。我想要解决这个问题,必须要搞清楚下面几个问题:第一、知府在宋朝有没有,属于什么品节,俸禄多少?第二、知府前面的清是什么意思,是清朝还是清廉等等其他意思?第三、宋朝的货币是什么?第四、十万雪花银到底是一个什么价值,购买力为多少?只有解决了这四个问题,我们才能搞清楚这句话是否是出自宋朝。
第一、知府在宋朝有没有,属于什么品级,俸禄多少?
【知府】官名。宋代至清代地方行政区域“府”的最高长官。唐以建都之地为府,以府尹为行政长官。宋升大郡为府,以朝臣充各府长官,称以某官知(主管)某府事,简称知府。明以知府为正式官名,为府的行政长官,管辖所属州县。清沿明制不改。知府又尊称太守、府尊,亦称黄堂。《登泰山记》:“是月丁未,与知府朱孝纯子颍由南麓登。”
从对知府这个词的解释中,我们看出,宋朝的时候虽然已经出现知府这一官职,但到了明朝才作为一个正式的官名。
宋朝的地方行政区划,基本上是两级制,即府、州、军、监为一级,县为一级。宋朝的地方官均以中央官吏派出任“知XX事”,高级官吏则称“判XX事”。以州为标准单位,多称“知X州军州事”。知州照例兼厢军正印职。除知州外,每州设“通判”一人,其地位类似隋朝通守。州一级发出文件,必须通判签署,才能生效。目的就是要牵掣一下知州的权力。【出自宋朝职官制度的特点】
我又查阅了宋朝的官职表,我看到了【知府】即“太守”,又称“知州”。《登泰山记》:“是月丁未,与知府朱孝纯子颍由南麓登。”?
我们不难发现知府是作为知州、太守的一种别称
府
知府 一人正五品府 同知无定员 正六品府
州
知州 一人从五品州 同知无定员 从六品州【出自明朝官职表】
省下设府,以知府为行政长官,掌管一府的政务及所属州、县的赋役、诉讼等事。此外,顺天府和奉天府,分别是京城和陪都,地位较一般府要高,设府尹为其长官。
还有与府同级的直隶州,直属于省,以知州为其长官。有属县。又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有直隶厅,直属于省,以同知、通判为长官。【出自清朝的地方官职制度】
从四品:
文职京官:内阁侍读学士、翰林院侍读学士、侍讲学士、国子监祭酒
文职外官:知府、土知府、盐运使司运同【出自清朝官职表】
我可以发现清朝的知府品节是很高的,是从四品的官员!而且已经独立出现在官职表上。
当然,我们知道宋朝也是有知府存在的,虽然是别称,那我们来看看他的品级。
太守:参见“刺史”条。又称“郡守”,州郡最高行政长官。范晔曾任宣城太守。《桃花源记》:“及郡下,诣太守,说如此。”《孔雀东南飞》:“直说太守家,有此令郎君。”《赤壁之战》:“与苍梧太守吴巨有旧,欲往投之。”
知府:即“太守”,又称“知州”。《登泰山记》:“是月丁未,与知府朱孝纯子颍由南麓登。”
【出自宋朝官职等级划分】
也就是说,知府相当于州郡长官的地位,而一州之长官,相当于刺史。
刺史:原为巡察官名,东汉以后成为州郡最高军政长官,有时称为太守。唐白居易曾任杭州、苏州刺史,柳宗元曾任柳州刺史。【出自宋朝官职等级划分】
从五品:
职官:太常/宗正少卿、秘书少监、内客省使、延福宫使、景福殿使、枢密都承旨、中亮/中卫/翊卫/亲卫大夫、殿前马/步军都虞候、防御使、捧日/天武/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、团练使、诸州刺史、驸马都尉
文散官:朝散大夫、朝请大夫
武散官:游骑将军、游击将军
爵:开国男
勋:骑都尉【出自宋朝官员品级】
这样看来,知府是从五品的官职,但是宋朝经常以朝臣充当知府,所以,我们很难说清楚这个职位的品级,我在本文中就采用从五品的品级。
宋代俸禄包括正俸(钱)、禄粟(米)、职钱、公用钱、职田、茶汤钱、给卷(差旅费)、厨料、薪炭等许多令人眼花缭乱的名目,大多均以钱支付。还有谦人(仆役)、衣料(官员使唤之仆役,每人每年粮食折钱3000文,绸绢每匹折钱一贯,布每匹350文,绵每两40文等)等等,不一一列举。此外朝廷还时常给予赏赐。宋初基本沿袭后周之制,采用俸户制。太宗初年废俸户制,本官月俸给1/3钱,2/3实物。初期俸禄较低,真宗大中祥符五年(1012年)首次大幅度加薪,仁宗嘉佑年间正式制定"禄令",如规定宰相、枢密使月俸料300贯,春、冬衣服各赐绫20匹、绢30匹、冬棉100两,每月禄粟各100石,谦人衣粮各70人,每月薪(柴草)1200束,每年炭1600秤,盐7石等。元丰改制,调整了官阶与俸禄,又有增加。南宋初,财政困窘,俸给和米麦均减半支给。宋朝的俸禄制度非常复杂,如仁宗年间定41等,每等内依官职不同又多少有差,详参见《宋史?职官志》。?
宰相、枢密使一级的高官,每月俸钱三百千(即三百贯),春、冬服各绫二十匹、绢三十匹、绵百两,禄粟月一百石;地方州县官员,大县(万户以上)县令每月二十千,小县县令每月十二千,禄粟月五至三石。正俸之外,还有各种补贴,如?茶、酒、厨料、薪、蒿、炭、盐诸物以至喂马的草料及随身差役的衣粮、伙食费等,数量皆相当可观。宋真宗时外任官员不得携带家属,而家属的赡养费则由官府财政供应,月供米、面、羊等生活用品。此外,还有“公用钱”(即招待费),如节度使兼使相公用钱可高达二万贯,而且上不封顶,“用尽续给,不限年月”。公用钱之外,又有“职田”。诸路职官,各有职田,两京、大藩府四十顷,次藩镇三十五顷,直至边远的小县,尚有七顷。且“外官占田,多逾往制”,由佃户租种,官员坐享其成。?
地方知县的俸禄为二十贯钱,那我们想一想作为知县长官的知府,肯定比这个俸禄要高。而一品的宰相的俸禄是300贯,那么我觉得知府的俸禄应该在100贯左右。一年的知府俸禄就是1200贯,根据1贯折合一两银子来算,知府3年的俸禄为3600两银子。当然,这是正俸。
两宋在经济上的成就不容忽视,商品经济的发展速度确实是超过前代,这单从城市交易突破“市”的限制就可说明,但要说宋朝的庞大财政收入是经济发展尤其是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,则不能令人信服,最明显是事实是商税在全国税收中并非大头,而农业两税则一直占据着重要地位,北宋末年的蔡京还说皇上你的收入都来自两税,以熙宁十年而论,两税为五千七百万贯,石,匹,两等(贯是钱,石是粮食,匹是布帛,两是银)。按照贾大泉的折算法合钱为二千多万贯,而商税则在宋初只有四五百万贯,北宋中期以后保持在一千万上下,最高时也仅仅接近两千万贯。专卖是两宋最主要的创收工具,尤其是生活必需品食盐的专卖,北宋末年竟达到四千万贯,接近唐末两税制下税收总额的两倍,盐之外茶叶和酒的专卖同样获利甚丰,南宋都在一千万上下。专卖之外另一个创收工具是名目繁多的杂税,尤以南宋为严重,绍兴三十年,光“经总制钱”就有二千万贯。【摘自曹仲德:细说宋朝的中央财政收入】
我们看宋朝的财政,在2000万贯左右,也就是2000万两白银,那么宋朝有多少官员?宋朝一朝官员是非常多的,那么五品的知府,他的正俸以后的俸禄呢,我想不会超过1万两白银吧,那么3年加起来也不过才33600两白银啊,离10万两白银差距很多很多啊!
第二、知府前面的清是什么意思,是清朝还是清廉等等其他意思
这句话最早应该出自宋朝,在明朝话本中也有过,“清”在此处指清廉之意。此谚又为“一任清知府,十万雪花银”。
一般的说法是:此谚原特指知府的陋规收入甚多,后来泛指地方官或一般官员敛财贪赃。“清知府”即清廉的知府。此谚的原意是:即使是不贪赃枉法的清廉知府,一任三年下来,仅例所应有的各项陋规收入也有十万两银子的进项。如果是黑心贪黩的知府,那就不知要捞多少了。后来此谚的含义扩大为:即使是政声清廉的官员,也要捞上成千上万两银子,至于贪官就更不用说了。
这个解释还是很说得通的。
还有一个单口相声,是这么说的:过去,有这么句话:“三年清知府,十万雪花银。”这是指的是清官,要是赃官,拿筢子一摆那还了得吗?知府要想来钱,一年办两回生日就行啦!他一回,他太太一回。到快办生日啦,他的属下都到班房那儿去打听:“听说大人快办生日啦?”“啊!” “是哪一天哪?”“啊,是几儿几儿。”“大人想让我们送点什么礼?”“那我哪知道哇!你爱送什么送什么呀!”“咱们大人高寿啦?”“五十六!”。。。
可见,清字做清廉解,是很站的住脚的一个说法。
另外,《儒林外史》第八回王观察穷途逢世好娄公子故里遇贫交中有一段:" 须臾,摆上酒来,奉席坐下。王太守慢慢问道:“地方人情,可还有甚么出产?词讼里可也略有些甚么通融?”蘧公子道:“南昌人情,鄙野有余,巧诈不足;若说地方出产及词讼之事,家君在此,准的词讼甚少,若非纲常伦纪大事,其余户婚田土,都批到县里去,务在安定聚会,与民休息。至于处处利薮,也绝不耐烦去搜剔他,或者有也不可知。但只问著晚生,便是‘问道于盲。’了”王太守笑道:“可见‘三年清知府,十万雪花银’的话,而今也不甚准了!”当下酒过数巡,蘧公子见他问的都是些鄙陋的话,因又说起:“家君在这里无他好处,只落得个讼简刑清;所以这些幕宾先生在衙门里,都也吟啸自若。曾记得前任
臬司向家君说道:‘闻得贵付衙门里有三样声息。’”王太守道:“是那三样?”蘧公子道:“是吟诗声,下棋声,唱曲声。”王太守大笑道:“这三样声息,却也有趣的紧。”蘧公子道:“将来老先生一番振作,只怕要换三样声息!”王太守道:“是那三样?”蘧公子道:“是戥子声,算盘声,板子声。”王太守并不知这话是讥诮他,正容答道:“而今你我要替朝廷办事,只怕也不得不如此认真。”
此书作者吴敬梓(1701——1754),应该是清初人士了,那个时候清朝官员还是很廉洁的。再说他书中所写内容还是再往前的事情了。
由此可见,“三年清知府,十万雪花银”这句话,至少在明朝话本中就出现过了,就可以推翻“清”做清朝的这个解释了。【这是一段网上传了很疯狂的解释】
我们认真看一下这段资料,这段资料仅仅只能反驳这句话里面的清不是清朝的意思。是不是就能证明这句话是出自宋朝呢?肯定不行!你无法证明这段话出自宋朝,因为你找不到宋朝的史料、诗文来证实。而且这段文献甚至也无法证明这句话出现在明朝的史料、诗文当中。我们知道吴敬梓是托古讽今的,他写这本书就是为了讽刺清朝的一些恶劣的现象习气。就像曹雪芹写《红楼梦》写的就是他自己身上发生的事情,他却要说成明朝的事情一样的。
我想这个清字是不是指的是清朝的意思,我还不清楚,但我觉得是不是这句话说的就是清朝的官员,我想这个有可能的!
编辑者:南昌家教中心(www.ncjjzx.net)